外嫁女户籍仍在本村拆迁补偿却没份 村规民约:外嫁女不享受

“外嫁女不得享受本村拆迁补偿。”看到村委的回复,李女士(化名)十分生气。李女士的户籍一直落在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八四村,但在2023年底八四村的拆迁安置中,她却被排除在拆迁补偿之外——21000元临时安置补偿和失地养老保险,她都未获得。而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仅仅因为她是“外嫁女”,即“嫁到本村以外的妇女”,按照村规民约,不得享受拆迁补偿。


村里规定外嫁女不享受拆迁补偿

2019年,李女士与丈夫领证结婚,二人一直在北京工作。2020年,徐水区政府发布了一份《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安肃镇八四村集体土地。

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公告,其中显示,土地补偿费为372.708万,由区财政一次性支付给安肃镇八四村。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支付安置补助费。

李女士提供的当年的拆迁公告

李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8月,八四村正式启动拆迁安置签约,有按户籍人口分配安置房和按原有宅基地面积分配安置房两种方案,她的父亲选择了后者,全家获得260平米安置房资格。直到2025年5月,她与同村堂姐交谈时才得知,当年拆迁除了给予安置房外,村里还按户籍人口发放了每人21000元的安置补偿,同时为耕地被征收的村民办理了失地养老保险。

李女士随即回家询问父母,原来,当年父母都领到了安置补偿并办理了失地养老保险。“这21000元包含了30个月的租房费和两年的取暖费,我父母回忆,当时工作人员跟他们说我已经嫁人了,不在补偿范围内,他们也不懂这些,就没深究。”李女士说。

6月初,李女士拨打了保定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联系村委会进行咨询,村支部书记添加其微信后告知“外嫁女不享受本村拆迁安置补偿”,并称“村里这样的情况很多,别人都没说什么,为了这点钱不值当”。6月28日,李女士又通过河北省12345小程序反映此事,7月2日,保定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回复称,经徐水区人民政府核实,依照八四村村规民约,本村外嫁女不享受拆迁补偿。

李女士与村书记的聊天记录截图

保定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给李女士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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