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部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地方性法规,12月1日起施行 强化综合治理

9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反诈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9月2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况。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组织领导、公安机关牵头负责、金融电信等部门行业监管以及相关经营主体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责任,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省公安机关将推动省际合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96110”运行机制。

为提高公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实施办法单设了宣传教育一章,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体系进行了全面规定。有关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需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结合重点行业、区域、群体的特点和案件态势,开展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应将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纳入安全、法治教育内容,定期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布新型典型案例及相关警示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单位也应及时向服务对象推送这些信息。

实施办法还要求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结合典型案件类型制作宣传教育资料。有效阻断诈骗电话诱骗被害人是反电信网络诈骗的第一道防线。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需全面落实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认证和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健全语音专线等电信资源管理制度。为加强电话卡源头管控,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拒绝用户办卡的具体情形。此外,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对开通境外短消息、电话接收接听服务进行风险提示,对已开通但实际没有需求的用户,依法引导其自愿关闭相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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