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康为民被嵩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公司已收到《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由副董事长王玉伟代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副总经理曲波代行总经理职责。目前,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保持稳定。
新光光电59岁董事长被留置 公司运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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