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洪涝干旱灾害的极端性和复杂性,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风,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夯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有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洪保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履职尽责、高效协同。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一线勇挑重担、冲锋在前,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提高监测预报精准度,提升山区小流域等重点区域和夜间、强降雨等重点时段短临预报预警能力。强化预警响应联动,落实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直达基层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针对山沟沟口、狭窄河道、临坡临崖等高风险区域,施工工地、民宿、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以及养老机构、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要“一点一策”落实转移避险场地和措施,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孕等重点群体提前果断采取避险措施,确保应转尽转。

《通知》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跨区域联动,科学精准调度防洪骨干工程,充分发挥防洪工程体系防灾减灾作用,降低流域整体洪水风险,全力做好江河洪水防范应对。加强穿堤建筑物、险工险段、历史出险点、水库大坝、溢洪道等重点部位巡查,提高巡查防守质效,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强河湖行洪蓄洪空间管控,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统筹推进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建设,做好防汛关键期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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